暗藏春色 [3/5]

暗藏春色 [3/5]

既然已是在辛福的黑名單上,歐陽風就不敢在沒有保鑣的保護之下離開了。我勸李斯把洪振留給他。

「那麼我怎麼辦呢?」李斯問:「或者我也是在黑名單上呢?」

「不要緊,我們今晚就動手了。」我說,「在這裡吃晚飯,飯後就去。有我保護你,難道還比不上洪振。」

李斯看看邱仲仰,夷然地說:「你可以用他,我關在這屋子裡是安全的。」

李斯打開了陽台門,把洪振叫進來,給了他指示之後,洪振和歐陽風一起走了。

五點鐘,華婷回來,手上捧滿了大包小包,她好奇地看看李斯,邱仲仰說:「這是李斯,他今晚留在這裡吃飯。」

雖然邱仲仰僱得起一打以上的僕人,他卻一個也不僱,他一定要華婷燒飯打掃。他的理由是:「這是女人份內的事。」其實我知道他怕有人下毒。他雖然居高位食美味,他卻老覺得自己的生命是危險的。

飯前,我們一起在陽台輟著酒。李斯看著那大陽台上的草坪,說:「真奇怪在屋頂上也看得見草地。」

「就像是有自己的私家公園。」邱仲仰說。

他興高采烈地解釋自己是在這裡擔任園丁,而地下是有著輸水設備。我們走到那臨街的圍牆前。圍牆的高度只齊膝。李斯偶然一望牆外的十二層樓下,嚇得倒退一步。

「如果有人喝醉就不太妙了。」他說:「醉鬼很容易跌出去的,這牆應該弄得高一些。」然後,他忽然像若有所得似的:「叫尤贏來這裡豈不更好?」

邱仲仰搖頭。「在這個地方殺人不行,你可以帶他到別的地方去用車子輾死。」

李斯聳聳肩:「我只是這樣想罷了。」

因為上了一趟街,華婷活潑了,晚飯弄得很好。但是當她知道飯後我和李斯一起出去,而她要和邱仲仰留在家,她又沈下了臉。

「為什麼我們不能去?」她問。

「因為他們是去辦事。」邱仲仰說,「你也許認為奇怪吧,但有時有人晚上上街不一定就是上夜總會的。」

李斯和我在八點鐘時就出了門。

「我們的朋友尤贏每星期四都在『麗都』吃晚飯的。」我說,「這是他的習慣。大概九點鐘,他就會出來。」

「你已經查好了?」

「我一向知道組織裡每一個人的動態的。」我說,「無論談起什麼人,我都瞭如指掌,你多在什麼地方過夜,我也說得出來的。」

我們來到車房,把小福特開出來。本來,那輛加特力是也可以用的,但太顯眼了。

八點三刻,我們在「麗都」對面停車。九點五分,尤贏出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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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贏是一個相當英俊的壯年人,還沒有結婚。他也算是名流中的美男子之一,他對女人卻不大有興趣。他極少在公共場台中和女人一起出現的。他很喜歡喝酒,但有節制,從來不會喝醉。今晚他獨自在這兒,情形就更簡單了。

「怎麼下手?」李斯問。

「別急,看他去什麼地方。」我說,「這裡附近太亮,就算能弄得他上車,也很可能有人看見。」

尤贏出了餐室就步行著,沒有去截街車。我們一直看著他轉了角。我也開動車子,跟過去。他進了半街中的一家酒巴。

到了十點半,他才進入了一段暗街。幸而,那裡離開停車的地點也很近。顯然他是想去試一試鄰街的一些酒巴的,他從一條黑暗的橫街抄近路過去。

我把車匙拋給李斯:「把車子開到橫街裡,我會把時間拖到你需要的時候。」

在橫街的中央,我追上了尤贏。街的兩頭雖然有燈,但中段卻是完全黑暗的。」

「喂,尤贏,等一等!」我喊道。他略帶醉意地轉過頭來望我。

我走到他面前的時候他才認得我了,他詫異地說:「嗨,登仙,你從什麼地方來?」

「剛好看見你走進這裡。」我說,「想請你喝杯酒,你去哪裡?」

「鄰街去逛酒巴。」他又想繼續走,我的手搭上他的肩頭。

「等一等,尤贏,李斯也和我一起來的,他去開車子了,等他來接我們一起去吧。」

他開始懷疑地看著我了。

「李斯?你們都是只在睡覺以前才喝酒的,什麼時候開始結伴逛起酒巴來了?」

「只是今晚而已。」我說,「邱仲仰請吃飯,飯後我們想出來玩一下。」

他躊躇著,不能決定繼續走還是停著好。這時,車頭燈光從街口射來了。我們一起等著那小福特停到我們的身邊。李斯關了車頭大燈,跨下車來。

「幹什麼…」尤贏想說話,我的槍管已敲在他的太陽穴上了。他身子一軟,就躺下地去。

李斯慌張說:「驗屍的時候驗不出這個麼?」

「驗得出。」我說,「他被車撞倒,頭撞在水泥地上而已。你以為驗屍官是神仙?」

「那麼,我們弄他上車快走吧。」李斯緊張地說。

「我們已經在一個理想的地點了,幹嗎還要帶走他?」

李斯擔心地看街的兩端,我則小心地看看伏在地上的屍體。我認為他現在的姿勢已是很理想了。我示意李斯上車,將車倒退十多呎。我把車頭燈扭亮一點以便看清目標,然後一直駛前,讓車子左輪輾過他的頭,右輪輾過他的腿,車子跳了兩跳。

事後,我沒有停車看看後果如何,被一噸以上的壓力輾過頭上,沒有人可以生還的。

轉出了大路,李斯問我:「那些輪印怎麼辦呢?」

「這種事情我幹過不少了。」我說,「不要擔心。」

我送他回家以後,就把車子駛到一家汽車公司;這是一位不愛說話的朋友開的。我把四條外胎都換下來,送到了垃圾池。我小心地把每條胎裡嵌入大石,將它們滾下池裡。如果警方把垃圾池抽乾,他們一定就會發現過去十年來,半數未破謀殺案的主要證物。